【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司法機構維持有限度運作,並採取特別措施疏導案件,高院昨日就首次透過電話會議形式,就一宗民事案件進行指示聆訊,跟律師隔空討論案件的審訊安排。法官表示決定進行這種新做法前,曾參閱法律條文確認有關做法具有效力,他或會於本周後期頒發書面判詞解釋相關的理據。
該案涉及從事影視製作及發行的美亞娛樂集團,以及其負責人與子公司,被指訂購一些技術器材後沒有支付超過六千萬元的貨款,遭賣家入稟追討。案件原定於本月十八日開審,現暫改期至下周一(三月二日)。
主審法官高浩文昨在法庭使用電話會議,跟與訟雙方的資深大律師Charles Manzoni與袁國強聲音對話。據庭上透露,一名專家證人將在莫斯科透過視像系統遙距作供,如案件未能於下周開審,就可能要把審訊分兩階段進行,甚至要重新排期。
除審訊進度外,法官與大律師亦討論了在疫情期間審案,律師團隊是否需要減少到庭人數,及應否在庭上戴口罩等問題。法官明言持開放態度,表示現在處理緊急申請時,與訟人士都會戴口罩,但最終要如何處理,還要留待司法機構的指示。案件編號:HCA 677,678,2780/2006,HCA 65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