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決定如期在三月廿七日開展中學文憑試筆試,預計七月十五日放榜。有升學顧問指當局考慮如期舉行筆試,其中一個原因是考慮升學安排,以本地升學為例,七月中放榜後,仍需處理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upas)改選及大學面試等安排;而選擇海外升學的考生時間更緊迫,須在放榜後處理簽證和申請宿舍等,放榜時間一旦押後,將有機會影響九月開學。
學友社學生輔導顧問吳寶城稱,現時放榜日期暫定七月中,相信學生及大學有足夠時間處理升學時宜,以海外升學為例,考生一般在去年九月至十月完成申請,及後進行面試,考生應已獲得有條件取錄,放榜後如成績符合要求便會獲得正式取錄,雖然延後放榜不會影響取錄,但處理海外入學簽證需時,加上需要在當地尋找住宿,如果太遲啟動,將不能趕及開學。
除了升學因素,吳認為現時方案,可以保留中英文口試,對考生而言更為公平,「語文講求聽說讀寫,而如果少了一份卷,對考生而言均有影響。」他又指,因應疫情學校或需安排更多課室作試場,如期舉行筆試,可以避免復課後出現「爭課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