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爆炸品 副學士保釋受警監控

【本報訊】警方去年十二月突擊搜查觀塘鴻圖道一個工廈迷你倉,檢獲一些化學物品及常用的示威裝備,如「豬嘴」及過濾器等。一名十九歲副學士學生事後被控管有爆炸品及攻擊性武器兩罪,他自被捕後被還押了兩個月,昨終在粉嶺法院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合共二十萬元保釋,但保釋期間不得離境、要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以及需要在家居安裝不多於兩個閉路電視鏡頭,以供警方廿四小時監控。

辯稱表演魔術 宣揚福音

被告鄺偉邦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在寶冠大廈三樓時昌迷你倉一個貨倉內,管有爆炸品硝化纖維。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十個粉餅形煙霧彈,圖作非法用途。

控方表示,正等候政府化驗所報告,但警方的爆炸品專家已初步證實涉案爆炸品可炸斷人的手指。辯方則指,控方所指的爆炸品其實是魔術表演所用的「火棉」,火棉被發現時浸在液體當中,故扣除液體重量後,實際僅重五克,而非控方所指的十五克。

辯方又稱,被告是一名教徒,他過往曾用火棉表演魔術,藉以宣揚福音,有教會導師可證明此事,因此被告是合法管有該些化學物,加上因應新冠肺炎肆虐,市民現在「無乜必要都唔會出街」,社會氣氛與去年十二月時示威頻頻截然不同。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保釋。案件編號:KTCC 224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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