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六十五歲的註冊西醫曾偉之,三年多前在喝了數杯威士忌後,得悉女友身體不適,為求盡快回家看女友,竟自己駕駛私家車,期間在紅磡與停泊路邊的貨車相撞。曾翌年在法庭承認酒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罪,被判停牌和社會服務令,而醫務委員會昨就有關案件展開紀律聆訊。醫委會指曾所犯罪行性質嚴重,但考慮到他即時在法庭認罪,甚至把車輛出售,相信他已反省及後悔,重犯機會微,故決定向他發出警告信。
案情指,在一六年十月十九日凌晨三時許,曾偉之駕駛的私家車在天雨路滑下,於紅磡南道對開,撞到一輛停在路邊的中型貨車,事件中沒有人受傷。警方為曾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他每一百毫升呼氣內含八十四微克酒精,超出二十二微克的標準近四倍。曾隨即被帶往警署再接受測試,結果錄得酒精含量為一百零二微克。警誡下曾承認事前曾於銅鑼灣一間酒吧,飲了三杯威士忌。
曾事後被控酒後駕駛和不小心駕駛兩罪,並於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一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要停牌三十個月及需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律師昨在醫委會為曾求情指,事發前,曾因擔憂朋友癌症病況,與友人飲酒消愁。期間曾又獲悉女友感到不適,由於當天颱風襲港,難以截乘的士,他遂自行駕駛。曾受到擔憂女友及患病友人等因素影響,難以集中精神駕駛,結果在距離住所約三分鐘路程的地點撞車。曾對事件深表悔意,承諾以後不會重犯。曾於事後已將車輛出售,並稱以後將不會再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