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陽具逼手淫 殘廁狎女同事清潔工囚6周

【本報訊】在北角一幢豪宅會所工作的四十歲清潔男工,在會所殘廁如廁時故意將廁所門打開,伺機捉住一名廿二歲女同事的手臂,向女同事展露陽具之餘,更疑欲逼女同事為他手淫。女同事不甘受辱,最終向保安員求助及報警。該名清潔男工昨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判監禁六星期。

被告李凱傑承認於去年二月十八日,在北角渣華道港濤軒五樓會所的傷殘人士廁所內,非禮女事主X。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一項風化案的刑事紀錄。

被捕後求警「畀次機會」

案情指,事發前一個月,X剛到上址任兼職會所助理,被告則是外判清潔工。案發當日晚上約十時,X想找被告處理一些清潔工作,她赫見被告在會所殘廁內未有關門,被告本來背向廁所門,但當被告聽到她呼喚便立即轉身,此時被告未有拉上褲鏈,任由自己的陽具露出。被告捉住X的右手臂,要求她望住其陽具。X受驚,遂向保安員求助及報警。及後被告當場被捕,警誡下他承認曾「捉住個女仔隻手,想留住佢畀條嘢佢睇」。被告向警員認錯,要求「畀次機會」。

辯方指,被告的雙親已年近七十歲,他現時獨居,而他在今次事件發生後已失業,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惟裁判官認為本案案情偏向屬嚴重,被告捉住異性的手,企圖想她觸摸被告的下體,判監無可避免,以判監九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給予他三分一刑期扣減,判他監禁六星期。案件編號:FLCC 44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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