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名年逾七旬的士司機,昨中午駕車沿青山公路洪水橋段駛至近廣田街時,懷疑突然「暈一暈」,的士如無人駕駛,急速越過單車徑剷上行人路,撞倒一名女途人。傷者被捲入車底,血流如注陷入昏迷,須由消防救出送院,惜經搶救後終告不治。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司機,正進一步調查意外成因。
意外中的士男司機姓余(七十一歲),昨中午約十二時駕駛一輛空載新界的士,沿青山公路洪水橋段往元朗方向行駛,駛至近廣田街交界時,余疑突感頭暈眼前一黑,的士隨即失控,如無人駕駛越過單車徑衝往行人路。當時,一名女途人正沿單車徑徐徐而行,渾然不覺的士從後疾衝而至,慘遭撞倒復捲入車底,的士繼續衝前數米始告停下,余甫一定神立即報警求助。
救援人員接報到場,消防員利用千斤頂升起的士車尾,將捱撞姓鍾(四十三歲)女事主救出。鍾重傷陷入昏迷,雙手被黑色偈油沾污,救護員隨即將她送往屯門醫院搶救,惜延至下午一時許傷重不治。
警方封鎖現場調查,的士車底位置遺下一攤血漬,附近掉落一隻懷疑屬死者的鞋,余並無大礙,留在現場助查。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將余拘捕,不排除他駕車時突然病發頭暈釀禍,但仍需等候檢驗報告及詳細調查意外原因。
據悉,女死者生前任職保險經紀,最近離婚,與現年十四歲的兒子及十二歲的女兒同住鍾屋村。平日會駕車外出,而昨日意外發生時,她正徒步外出購物,詎料飛來橫禍。另外,昨晚八時,女死者的四男三女親友到現場拜祭,神情哀傷。
事件再次令人關注長者司機問題。有業內人士指出,現時本港不少的士司機均逾六十歲,的士司機可自行安排體檢,惟因當局對司機支援不足,司機擔心驗出問題會失去生計,因此不少人即使身體狀況欠佳,仍然選擇「頂硬上」,導致意外頻生。
根據本港法例,並無對司機年齡設上限,但運輸署規定,年滿六十歲而未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駕駛執照有效期最長為三年;年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續領駕駛執照時,可選擇一年期或三年期,並須遞交於申請日前四個月內,由註冊醫生簽發證明申請者適合駕駛的《體格檢驗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