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滋擾襲擊前女友 癡情督察涉4罪 還押小欖

【本報訊】癡情警隊男督察與女友分手後,疑不堪情變打擊患上抑鬱症。去年八月開始,他被指多番致電及電郵前女友滋擾,前女友雖轉換電話號碼逃避他,但他仍八度登門到女方的住所門外苦纏,女方不勝其煩舉家遷居,他再到其工作地點找她。警方日前拘捕該名男督察,控告他兩項普通襲擊、一項遊蕩致他人擔心及一項拒捕罪,他昨被押送到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七日,為他索取兩份精神報告以了解他是否適合答辯。他申請保釋被拒,需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

疑襲另一女子 現遭停職

報稱警務督察的被告李天洛(卅五歲),據了解現已停職。控罪指,他於去年八月廿九日在長沙灣元州街附近,襲擊前女友X。他另被控於去年九月二日在深灣道水警南分區基地某房間內,襲擊另一名中國籍女子Y。據知,Y與他只是普通朋友關係,並非情侶。

他另被控於去年十月卅一日,在X位於長沙灣元州邨的住所外的共用地方遊蕩,導致X合理擔心自身的安全。他另被控於今年二月廿一日在葵芳興芳路一九六號外,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梓軒。

控方透露,被告與X於一八年一月分手,但至去年八月,他繼續多番致電及電郵苦纏X,X遂轉換電話號碼,但他先後八次到X的住所門外找X。去年九月,被告被發現在汽車內燒炭企圖自殺,他獲救後被送往葵涌醫院留院觀察四星期,之後證實患上抑鬱症,他現已被轉往西九龍精神科中心跟進,今年五月需再次覆診。

八度登門 前度搬屋躲避

控方指,去年十月發生了遊蕩控罪所指的事件後,X決定與家人搬屋,但被告此後仍到X的工作地點找她,其中一次正是今年情人節當天,最後一次則在周二(二月十八日)。

被告昨無律師代表,親自用英文與外籍主任裁判官錢禮對答。他向錢官表示,他自去年九月開始已沒再跟X聯絡,他亦不知道X的住址。被告重申他無意傷害X,只想跟X對談。他不反對法庭禁制他接觸事主,並希望獲准保釋索取精神科報告,惟錢官最終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編號:ESCC 2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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