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地盤工因在藍田連儂牆撕紙而與人起爭執,期間拿出鐵錘揮舞,結果傷及一名男子。他早前承認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監八個月。
四十八歲被告蔡世紅,被控去年八月十五日約凌晨三時,途經啟田商場連儂牆時,突然上前撕去牆上紙張,期間與在場人士發生爭執。未幾被告由袋中取出鐵錘揮舞,擊中事主嘴唇,令他上唇裂傷需縫針。
辯方律師求情指案發前他飲了四、五罐啤酒,無法控制情緒所以犯案。裁判官認為被告應清楚揮舞鐵錘會有傷人風險,無造成嚴重傷勢實屬不幸中之大幸,又指任何人都不應該向政見不同者使用暴力。裁判官最終就傷人罪判處被告入獄八個月,管有武器罪則入獄三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案件編號:KTCC 168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