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的構想最早用之於和平統一台灣,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的事情,由著名的「葉九條」公諸於世。但不旋踵,香港問題「搶閘」而出,英倫非要在九七年前和北京再訂租約,這就觸碰了北京在國家主權問題上的底線。北京堅決要在九七年收回香港,把「一國兩制」率先用之於香港,並對台灣起「垂範」作用。
然而,要追本溯源,「一國兩制」的構想是來自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初北京「和平解放西藏」,要在這個少數民族的區域實施「藏人治藏」、「高度自治」,這個構想和實踐北京認為是成功的,直到發生了兩種制度激烈的衝突,發生了在美國中央情報局直接指揮支援下,威脅中國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叛亂暴動」,這樣「高度自治」的實踐才被終止。不過,朝廷仍然認為這樣的「藏人治藏」、「高度自治」是行得通的,是從實際出發,對統一大業最為有利的。因此,在考慮台灣、香港和平統一之時,「西藏模式」起了重要作用,還是要依葫蘆畫瓢,這也和鄧小平的親身經歷有密切關係。
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二年,鄧小平出任中共西南局第一書記,中央指示「用不流血的鬥爭方式」,「政治性解決」西藏問題。於是在鄧小平主持下向中央提出了若干政策意見,一是驅逐英美帝國主義出西藏;二是實行西藏民族區域自治;三是西藏現行制度維持不變;四是保護喇嘛寺院,尊重藏人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五是達賴活佛地位及職權不變,各級官員照常供職;六是維持西藏軍事制度不予變更,藏軍成為中國國防武裝一部分;七是有關西藏各項改革完全根據西藏人民的意志,採取協商方式解決;八是對過去親美英、親國民黨的官員,只要脫離關係,不搞破壞,一律維持任職,不咎既往等等。
從這些政策建議中,可以看到「一國兩制」台灣版、香港版的大部分思想源頭。而從西藏和香港的實踐來看,在國內外錯綜複雜因素作用下,這種「一國兩制」很難避免最後攤牌,國家主權和「高度自治」難以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