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劏房戶居住環境惡劣,更面對加租、迫遷、濫收水電費等慘況。政府今年一月中公布十大紓困措施,向輪候公屋三年以上的人士發放現金津貼,及研究推行劏房租金管制措施。「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今年一至二月電話訪問了二百四十位居於不適切住所的市民,當中六成三人擔心業主因紓困措施而加租;在措施未落實下,已有三成一人指業主已揚言將加租。
團體指政府的紓困措施「未見其利,先見其害」,若政府不同步推行租務管制,恐津貼尚未發放,租客已面對加租,強調租管及租津須同步進行。但十大紓困措施公布後,僅運輸及房屋局成立專責小組研究推行劏房租管等研究,可靠性成疑,未見落實時間表。
團體又指關愛基金陸續發放「向低收入劏房戶提供一筆過的傢俬津貼」及「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憂成為業主趁機加租的藉口,令租客百上加斤。
團體建議一套租務管制方案,規限廿五年樓齡以上的劏房、板間房、床位及分租單位,租金兩年升幅不得超過一成。租期不少於一年死約,死約期後業主或租客要求終止租約的通知期不少於三個月,租客享有優先續租權,續租期超過五年後,雙方可自訂租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