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主席在二月十四日的會議上提出,要制訂生物安全法,將生物安全列入國家安全體系。提議的背景便是新冠肺炎疫情,要總結經驗教訓,堵漏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
這樣的提議,或許使人聯想今次疫情有關野生動物的說法。但中國內地和港澳台,一直有獵食野生動物的傳統,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也一樣,這次疫情亦未能確定病毒的直接來源。禁野生動物的買賣和食用,相信是以防萬一,生物安全法是保證安全,不僅指野生動物,家養的禽畜亦在規範之內。
生物安全亦涉及科學干擾,例如DNA的科研,實際帶來巨大的生物安全風險,不僅對於人類,更對於自然環境的動植物。DNA改造產生的後果會改變涉及者的演化,也同時影響整個環境生態的平衡,風險巨大。因此,不能讓科學家為了商業因素或個人的名利而隨意破壞生態平衡、以至人類社會現有倫理關係和制度。立法嚴加管制是早應如此,如今借新冠肺炎疫情而提出制訂有關法律和規範機制,算是壞事變好事。
生物安全最大的威脅是疫症,疫症已經不是自然界的產物,而是拜科學的進展所賜,變成可以在實驗室培養,乃至通過基因編輯改造來合成。以往第一次世界大戰歐美各國使用毒氣,殺人無數,但效果限於直接接觸。由於傷害太大,各國禁用,然而美國等仍儲存毒氣武器,只是儲而不用,並沒有完全銷毀。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日本軍方曾經作生化試驗。美國在大戰結束後亦承接,軍方和政府國家衞生研究院有相關疫病疫情的研究,最高級別的P4實驗室,美國亦最多。在這些方面的研究,美國不但領先全球,甚至可說是處於壟斷地位,歐洲發達國家的實驗室與研究機構,亦差不多歸納入美國體系之內。
於是,從全球的角度看,國際出現疫情,美國體系應該是最大的救援者。與此同時,假如美國要把生化科研武器化的話,無論是主動的攻擊威脅,或是實驗室工作出現意外,都會構成全球最大的風險。
當前全球化和美國刻意地以中國為敵開展新冷戰,國際上大的疫情不斷發生,疫症帶來的生物安全風險巨大。中國不僅在國內要守衞,對國外亦要防衞,而且要與國際聯線,防範疫症在中國以外蔓延,盡中國的國際責任,也是防疫於國門之外。生物安全的大政策,應該會以防疫抗疫為主,集中於源頭,改變從沙士到新冠肺炎的被動,主動出擊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