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部門卸責 放任殭屍電單車

無論在停車場或行人路上,都不難發現一些支離破碎、被棄置的電單車。本報去年九月報道,雖然本港電單車使用率「爆棚」,但不少車位停泊着不宜在道路行走的電單車,甚至是沒有車牌及行車證的殭屍鐵騎。關注組織指政府並無清晰回收渠道,應透過公民教育及罰款機制改善問題。

影響市容 危害途人

「喺街吐痰同丟垃圾都要罰錢,點解咁大架電單車可以冇後果?」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指,車主棄置電單車可謂零成本,運輸署有責任透過行車證及駕駛執照去監察車主妥善處置電單車,如超過一年沒有續牌則需要提示車主或納入觀察名單,同時亦要設立一個渠道,讓車主正確處置不再駕駛的電單車。

李續指,現時各部門均沒有協調處理殭屍電單車問題,任由其放在行人道上不但影響市容,而且亦對長者及小孩造成威脅,建議當局設立一套懲罰機制加強阻嚇作用,首先加強公民教育教導車主,若有屢勸不改則要款罰,否則單靠自律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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