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雷射筆 20歲男生准保

【本報訊】去年八月廿五日有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一名廿歲學生於現場附近被截停帶署後,被發現懷疑身藏兩支雷射筆。他被落案控以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於九龍城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四千元保釋至三月十七日等候控方諮詢法律意見,期間須守宵禁及不得離開香港。

工人疑掟磚毀警車 擱置審期

被告蔡子聰,控罪指他在去年八月廿五日,在九龍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雷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辯方向法庭投訴,被告被捕後要求到醫院驗傷但被拒,錄取供詞期間又受到警方誘導辱罵,更一度遭人用雷射筆照眼。

另外,廿六歲工人羅偉洛涉嫌於去年十月十三日在旺角的衝突中,企圖以磚頭損壞一輛警車,被控企圖刑事毀壞罪,案件本已排期於三月十日開審。但法庭表示留意到他自去年十月十五日起便開始被還押,鑑於法庭近日因疫情只維持有限度運作,擔心期間案件有新進展但未能處理,遂安排昨日提堂。

辯方表示會就本案及被告面對的另一宗案件,一併跟律政司商討是否有其他的處理方式,申請先擱置已編定的審期,並且將案押後至三月廿四日再提堂。由於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法庭繼續將他還押監房看管。案件編號:KCCC 253/2020、254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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