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用傘篤警長胸口 青年判罰款2000元

【本報訊】無業青年去年七月沙田反修例大遊行的警民衝突中,企圖用傘篤一名警長胸口,警長成功用盾擋格,青年最終被捕。青年於去年十一月初承認襲警罪,還押至昨日始在沙田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明言若事件再發生,他也會再做一次,顯示他沒有悔意,但考慮到本案涉及的暴力程度低,他又已還押一百天,最終判他罰款二千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還押100天

控罪指,被告賴雲龍(廿歲)於去年七月十四日,在沙田担杆莆街襲擊一名警長。辯方昨求情稱,涉案雨傘不屬武器,警員也沒嚴重受傷,案情在同類案件中不算嚴重,被告自去年十一月初起一直還押,本案原定上月卅日判刑,但受疫情影響,故延至昨日才判刑,故他已還押了一百天。

裁判官指被告年輕,一般法庭會先考慮感化官和勞教中心等報告再判刑,但他因捲入另一案件而被還押,無法履行感化令。

官稱無悔意 惟暴力程度較低

裁判官指被告案發時身處前線與警察對峙,一剎那起哄可致嚴重後果。報告雖顯示他堅信做了正確的事,願承擔責任,更明言重選一次也會再做,明顯沒悔意,但考慮到警員沒受傷,被告只是作挑釁行為,沒潑液體等侮辱行為,案情輕微,即使判監也應留在更嚴重案件,最終判他罰款。被告另捲入內地記者符國豪去年八月在機場被圍毆案,他被控暴動和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四罪,案件三月廿六日在區院答辯。案件編號:STCC 329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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