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停擺 司法機構研疏導措施

【本報訊】司法機構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自一月廿九日起維持有限度聆訊,僅開庭處理必須及緊急案件,其餘案件要延期,目前已積壓大量案件,而且每次都要留待臨近周末才公布下一個星期的安排。大律師公會已開始有微言,指太遲通知會影響大狀和律師準備案件,並於上周去信司法機構,要求釐清若干程序上的問題。司法機構日前回信安撫公會,指法庭一直留意休庭對實質運作的影響,並正研究疏導措施,保證不會在回復正常運作首天便傳召所有刑事案件。另外,司法機構昨公布,該安排再將延至本月廿三日為止。

個別通知控辯方提堂日期

司法機構在信中解釋,法庭要考慮不同狀況,包括疫情發展及政府的應對決定等,才能決定法庭方面的安排,而目前已盡可能及早公布。刑事案方面,基於現時大部分案件都因為法庭只局部開庭未能處理,司法機構保證不會在法庭回復正常運作的首天便傳召所有案件,法庭將會個別通知控辯雙方及被告人有關案件提堂的日期,且會預留充足的準備時間。

民事案方面,司法機構呼籲各法律代表在程序安排上盡力協商,有關法庭命令的時效問題則應該根據現行法例去釋義,必要時才尋求當值法官處理,並強調正積極研究利用電郵向法庭呈交文件的可行性。

司法機構又表示在衞生層面,會加強法院大樓的清潔,昨日開始實施新安排。高院入口有多名保安把守,進入法院的人士一律被要求量體溫,而法庭內的公眾席座位數目減半,以保持公眾之間的距離。司法機構又呼籲從內地返港人士應留家自我隔離十四天,並指可以此為理由向法庭申請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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