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尖沙咀兩劫案19歲青年禁保釋

【本報訊】尖沙咀去年先後發生兩宗搶劫案,一名找換店職員在不足兩個月內,兩度遭多名匪徒劫去合共逾一百七十萬元財物。一名十九歲青年早前落網後被揭同涉兩案,被落案控以兩項搶劫罪,昨日分兩案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兩案分別押後至四月六及七日,在粉嶺及九龍城法院再訊,讓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監房看管。

共掠逾170萬財物

十九歲被告方梓諾,據悉現時無業。他被控於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尖沙咀亞士厘道四號漢口中心B座地下大堂內,與劉泊旻及另一名不知名男子,劫去男子李誌偉港幣一百二十萬。

在另一宗案件中,他被控於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於上述大廈對開,與周志豪、張家發、曹曉揚及一些不知名人士,劫去李誌偉一個價值一萬元的單肩包,內有五十萬港元現金。

據了解,去年十二月底多名劫匪到上址犯案,部分人疑持有牛肉刀等武器,遇劫事主手部受傷,警方不排除有其他涉案人士在逃。案件編號:WKCC 351、3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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