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串謀意圖傷警員 首被告再遭拒保釋

【本報訊】警方去年十二月初在全港各區進行突擊搜查,搜出手槍、子彈、武士刀和軍刀等武器並拘捕多人,其中五名被捕男子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中首被告黃振強早前被拒絕保釋,昨日被押往東區法院覆核其保釋申請,裁判官經考慮後,最終決定拒絕被告保釋,黃須繼續還押。

同案另四男被控

報稱無業的黃振強(廿一歲),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黃與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於去年十二月八日,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該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ESCC 269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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