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早前收到線報指有人製造炸彈,並到旺角一個劏房單位搜查,在大廈外拘捕一名男補習老師,懷疑他涉案,並在該單位內搜出喉管炸彈等爆炸品。該補習老師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他早前被粉嶺法院拒絕其保釋申請後,昨再到高院申請保釋。惟高院法官聽取控辯雙方律師陳詞後,仍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需繼續還押,其案件則於四月六日在粉嶺法院再訊。
二十一歲被告黃棨騫,報稱任職全職補習老師。被告居於紀律部隊宿舍,其父曾任職紀律部隊多年,但現已退休。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樓一個劏房單位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喉管炸彈及火柴頭。案件編號:HCCP 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