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廢策禍港 垃圾成災 回收不力 遠遜日台

垃圾圍城!本報昨天獨家踢爆廢塑膠洋垃圾有入冇出零監管。然而,香港回收率長年偏低,環保署最新數據顯示,人均垃圾量創十年新高,回收率卻連年下跌。反觀鄰近的日本及台灣,設有完善法規及配套,市民嚴格執行分類回收,多年來回收率均位居世界前列位置。環保界人士促港府參考鄰近地區的成功例子,以垃圾徵費、生產者責任制及增加本地回收出路等方法,推高本地回收率。文/圖:專案組

本報發現過去一年本港廢塑膠進口及轉口數量存在誤差,自一八年起,廢塑膠進口量比轉口量高出近倍,即幾乎有一半進口本港的廢塑膠消失,恐已送去堆填區。

根據一八年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顯示,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為每日一點五三公斤,較一七年的一點四五公斤為高,即使撇除山竹的影響,人均棄置量每日亦達一點五公斤,是自○九年以來的新高。至於都市固體廢物的回收率同樣錄得連續數年的下跌,由一四年的百分之三十七,逐步下跌至一八年的百分之三十。

記者巡查多區,發現市民回收意識偏低,有可回收的廢物,如膠樽、玻璃樽等,被隨處丟棄路旁,部分更被直接丟進垃圾桶,與食物殘渣等混雜在一起,難以再回收再造。

台推強制分類 回收率即急升

香港回收成效差強人意,反觀不少鄰近地區就成功得多。其中,台灣於○六年起全面推行垃圾強制分類,規定市民將垃圾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類,並分別送至資源回收車、垃圾車加裝之廚餘回收桶以及垃圾車,如發現違反者將處以一千二百至六千元新台幣(約三百至一千五百港元)之罰款。

相關政策推行後,當地回收率隨即提升,根據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資料,○九年台灣的資源回收量較○五年增加逾百分之七十六,廚餘回收量更激增逾一點四倍,整體垃圾清運量則減少百分之二十六。及至一八年,當地的垃圾回收率已高逾百分之六十,位居世界前列。

日最高可判監 企業罰則更重

日本的回收成效亦相當高,因當地政府對回收有極其嚴格要求。雖然不同地區的垃圾分類會略有不同,惟主要分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大型垃圾及可回收物四類,居民須按規定於指定日子,把特定類型的垃圾丟棄到垃圾收集點,而每一類垃圾都有指定的垃圾袋。如市民沒有依規定分類,垃圾將不會被收走,繼續被放置在收集區等待丟棄者重新整理,如果無人認領,環保部門職員更會去調查是由哪一家人所丟棄。

一旦有人違反相關法規,將受到嚴厲懲罰,如在垃圾收集區亂扔垃圾,根據《廢棄物處理法》,違者將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最高一千萬日圓(約七十一萬港元);如違反者是企業,罰款額將更高。於日本工作逾兩年的港人阿穎坦言,日本的回收政策遠比香港完善,「香港回收真係好隨便,唔怪得長年個回收率都偏低。」

環保團體綠色力量副主席文志森表示,港府推行廢物回收工作至今已二十多年,近年回收率一直未有明顯提高,認為已步入「樽頸位」,建議政府參考日本及台灣等例子,透過立法等方法,增加誘因鼓勵市民回收,「垃圾徵費可以令市民有經濟誘因去回收,另外過往有好多回收商將回收物當垃圾丟棄嘅指控,政府都應該重建市民喺呢方面嘅信心,同埋增加本地回收嘅出路,多管齊下先可望推高回收率。」

團體倡訂「生產者責任法規」

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則建議,除用家自付外,政府亦應考慮推行「生產者責任法規」,由生產商負責推動回收工作,「例如飲品嘅膠樽或者玻璃樽咁,可以由商家以按樽等嘅方法,增加回收率。」

議員郭偉強則批評,現時港府在回收工作的配套、宣傳及教育均未完善,建議當局加強社區教育,並建立恒常的回收機制,鼓勵市民加強回收,「例如每個星期某一日就回收膠樽,等市民可以建立回收的習慣。」

環保署回覆指,因近年外圍回收市場持續不景氣,加上周邊地區收緊進口管制政策,影響本港回收量。發言人指,該署一直參考其他地區減廢和回收的經驗和做法,但不同經濟體對都市固體廢物及棄置運作可能存在不同定義,因此不能把香港的統計數字與其他地方作直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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