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貨車司機法院外候訊

【本報訊】中港貨車司機涉嫌於去年八月駕車阻塞將軍澳區的交通兼撞到警員手臂,被捕時又掙扎反抗,事後被控危險駕駛及抗拒警務人員兩罪。他昨天未有出席觀塘法院提訊,但其代表律師向法庭解釋他其實因日前才從內地返港,為顧及法庭內公眾的安全,故他只在法院大樓外等候。基於控辯均同意將案件押後處理,裁判官批准押後至三月十六日再訊,並讓被告繼續保釋外出。

控罪指,卅七歲的被告陳偉傑於去年八月四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與寶順路交界迴旋處危險駕駛。陳另被控於同日,在將軍澳寶豐路抗拒三名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據悉,被告被指於案發時駕駛私家車加入一支正阻塞迴旋處交通的車隊,有警員截停被告車輛以作勸阻,惟他不理會更開車離開,車輛起行時撞及警員手臂。警員遂追截被告,把他拉下車即場拘捕。

警方申押後案件處理獲批

據了解,被告任職往返中港的貨車司機,平日常接觸內地人,近日又曾到內地,基於他職業的特殊性,警方主動建議押後案件處理。至於被告目前是否自我隔離則無從得知。案件編號:KT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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