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保非保平安 警:不代表完成調查

反修例示威持續近八個月,被捕人士高達七千一百四十三人,其中四成為學生;被起訴的人數就有一千一百零六人,主要涉及非法集結及暴動罪;有四十一人已被法庭定罪,涉及刑毀、傷人、襲警等,需要入獄則有十二人,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個月。對於外界盛傳「踢保保平安」,警方指即使被捕人士拒保,並非證明其無罪,亦不代表警方已完成調查。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去年六月反修例示威至本月十九日有一千一百零六人被起訴,佔全部被捕人數僅有一成半,經警方調查後獲釋的人數就有三百七十九人。李解釋比例並不算突出,但由拘捕、調查、諮詢律政司意見,以至考慮是否作出檢控,但整個情況需時較長,加上反修例示威的案件眾多,故需要時間調查,相信完成程序未來檢控數字會愈來愈多。

聘退休警員負責睇片搜證

擔保分為法庭及警方擔保,前者能提出多項擔保條件,如交出護照或禁足令等,後者則是要求被捕人士提交擔保費用後釋放,作日後跟進調查及報到之用,並不會構成限制人身自由或出入境自由。李坦言:「即使拒絕擔保,都不會影響警方調查,但如對方拒絕,就會令對方可能心掛掛,就算有跟進資料或拘捕都唔會通知你。」被捕人士稱擔保或拒保期間外遊遭當地拒絕入境,李指若對方未被通緝,不會外洩任何資料予任何執法機構。

李桂華續稱,現時有一成半案件上庭,都是較輕微的案件,裁判官已處理到。他續指,現時有五成案件調查主要從影片證據入手,但影片數量屬海量般多,花費時間亦較長,因此早前警方已聘請一些有資歷的退休警員,負責「睇片」搜證,同時成為調查最大挑戰。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周學賢指,被捕人士之中有不少人為學生,即使去年九月開學後,學生被捕情況卻不跌反升。警方去年六至八月拘捕二百七十九名學生,佔當時總拘捕人數的約兩成五;但九月至今被捕學生已有二千六百二十三人,佔四成三被捕人數。中學生類別上升的比例較多,九月前只有七十七人被捕,開學後就有一千零九十三人,由兩成七升至四成一,部分人更被拘捕多於一次。

7˙21襲擊案 部分人在逃

此外,去年元朗7‧21襲擊案,李指至今已拘捕卅七人,部分有人為在逃人士,李解釋因調查需時,既要確認身份和匿藏地點。而圍封理大事件,警方至今拘捕一千三百八十一人,二百七十四人被起訴,另有三百二十八名未成年人士被記名。記者林嘉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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