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萬能Key」被廢武功 首現偷拍案上訴得直

【本報訊】過往被律政司視為「萬能Key」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去年在協和小學教師洩露試題案中被終審法院「廢武功」,不能用作檢控偷拍的罪行,上訴翻案風潮漸浮現,昨出現首宗引用該終審判決成功上訴的偷拍案。法庭在控方不反對下,裁定原本承認該控罪的上訴人得直,撤銷他的定罪,並押後交代判決理據。

上訴人馮兆揚案發時在勞工處灣仔區的就業中心工作,他被指於一五年八月某日午膳時間,用自己手提電話偷拍一名女同事裙底,過程中更觸碰到女同事腿部。雖然後來當警察檢取其手機時並無發現偷拍相片,但他有向警方作出招認。

馮於一六年在裁判法院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雖然其感化令早已完結,但在終院去年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作澄清,裁定該罪不包括犯事者使用自己電子器材。馮決定逾期提出上訴,希望推翻認罪和撤銷其定罪。

官不接納改判普通襲擊罪成

控方雖同意撤銷馮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定罪,但指據案情可改判上訴人普通襲擊罪成。法官不接納說法,下令撤銷其定罪,押後以書面解釋理據。控方指本案目前是唯一已向法院提出上訴申請的同類個案,但據律政司所知,還有數宗準備提申請,對法庭應如何及是否決定受理此類逾期上訴,律政司會請求法庭訂立準則。案件編號:HCMA 49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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