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法庭頒令清盤的前上市公司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金再生」),其主席秦志威、秦的妻子黎煥賢和行政經理蔡玲玲等人,涉嫌於○八至○九年公司申請上市期間,用虛假財務資料誇大公司業績詐騙聯交所,以致聯交所批准它於○九年在主版上市。黎、蔡兩人去年十二月在高院被判串謀詐騙罪成,昨分別被判監七年和八年,黎另被禁止出任公司董事十年。警方在庭外透露,估計秦氏夫婦在本案中獲利最少六億元,目前仍追緝在調查期間棄保潛逃的秦志威。
中金再生於○九年上市,集資十七億,一三年被揭懷疑假帳後被令停牌,同年證監會入稟申請將其清盤,法庭一五年頒令其清盤。控方指稱,在涉案期間,兩名被告黎煥賢和蔡玲玲,與秦志威所作製造的虛假交易,涉款達五億三千萬美元(約四十二億港元),以誇大公司業績。
法官昨判刑時表示以案情涉及的公司數目、虛假文件的數量,以至涉案金額,本案均屬嚴重類別,而秦志威似乎是案件主謀。法官認為,黎雖為中金再生的非執行董事,但她似乎並無涉及公司的日常運作,她是受丈夫影響而涉案,而蔡雖然只是僱員身份,但其參與程度較黎更深。
法官表示,串謀詐騙的最高刑罰為十四年監禁。以現時的案情而論,假若秦志威受審後被判罪成,秦的刑期將不會少於十二年監禁,而按兩名被告各自參與的程度量刑,量刑起點分別為七年半以及八年半監禁。
控方在調查與檢控本案時並無不當延誤,但其過程始終有能再加快的空間,因此把她們的刑期扣減四個月。另外,因兩名被告過往品格良好,並獲家人強烈支持,故再酌量減刑兩個月,黎、蔡最後分別判監七年及八年。
負責調查本案的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陳國偉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決反映警方打擊金融犯罪的決心,保障市民免受損失及維持香港金融體系穩定。
陳又透露,據調查所得,秦氏夫婦在本案中獲利最少六億元,而蔡則獲利最少三百萬元,而本案尚未完結,警方仍然會全力緝捕秦志威及其他涉案人士歸案。案件編號:HCCC 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