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席又要求延後關愛基金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的年齡上限,由六十歲上調至六十五歲,以銜接六十五歲才可申請長者生活津貼的措施,令沒領取綜援的嚴重殘疾人士獲得的經濟支援不會出現斷層;同時,持續改革昂貴藥物資助,減輕病人負擔。
冀高額傷津劃一增$2000
聯席又建議政府加強支援殘疾人士,將高額傷殘津貼劃一增加二千元,或延續提供「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至六十五歲,以銜接其他長者福利。另為六十歲以上領取「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者提供半額津貼一千元,增加復康巴士班次、資助殘疾人士乘搭自負盈虧的運輸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