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二旺角集會上訴駁回

反修例示威持續逾七個月未有平息迹象,大年初一及二正值旺角暴亂四周年,有組織申請於大年初二晚上在旺角舉行集會,早前已被警方發出禁止集會通知,該組織其後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昨日終被駁回。據悉,委員會一致認為集會對公眾人士及公眾秩序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亦考慮到近日集會後發生的暴力事件,決定維持警方的決定。警方經評估後已將該兩日列為高危,將部署二千警力在區內戒備。

旺角警區助理指揮官(行動)李祖銘表示,就年初二晚上在麥花臣球場舉行的集會,警方基於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考慮,早前已向主辦單位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上訴委員會昨一致認為近期的集會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且有人受傷,故駁回有關上訴,警方歡迎委員會所作出的裁決。

參與未經批准集會 最高囚5年

李續指,警方經評估後,認為有關集會的風險相當高,如集會繼續舉行,參加者是參與未經批准集會,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明起兩日列高危 二千警戒備

過去的平安夜及聖誕節,暴徒造成的破壞,令市民無法歡度佳節,警方與各部門將繼續合作,維持社會秩序。

消息指,由於大年初一及初二正值旺角暴亂四周年,警方經評估後已將該兩日列為高危,不排除可能在旺角出現大型暴力示威活動,已預留二千警力戒備,主要在旺角駐重兵,但根據過往經驗,暴徒可能在多區進行破壞,加上今年取消煙花匯演,警方已預留更多警力,應對全港各區可能出現的暴力事件。

二○一六年農曆新年大年初一晚至大年初二清晨,旺角發生自六七暴動以來最嚴重的暴亂,示威者掟磚、縱火、圍堵警車,以及阻礙救援。

期間有警員向天鳴槍,事件造成約百名警員受傷,警方於事後拘捕九十一人,並先後起訴超過六十人,各人被控暴動罪等罪名,至今有多人被定罪,包括因暴動罪及襲警罪被判囚六年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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