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十一日,筆者在本欄發表《區會違法播獨 政府失職懶理》,要求政府問責官員公開回答,隨後看到多區的政務專員及區議會秘書對亂港派區議員發起的違憲違法違規行動,採取抵制及退席行動回應。接着,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於上周公開表示支持民政事務處的官員依法履職,批評亂港派區議員違法違規的做法。
俗語說得好,「初歸新抱,落地孩兒」。一個組織或一個架構,開頭便必須有明確的制度,何況區議會作為政府的諮詢架構的議會,在回歸前後已有明確的條例規範了職權職責,無論誰人當選進入議會建制架構內,都必須依據憲法和法例遵行。民政事務處和區議會秘書處也是必須依據法例賦予的職權和職責,引導和協助區議會的運作是要依法而行,並且有責任防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破壞法律制度,以及監督公帑在公開、公平、公正下依法依章地撥款使用;對於任何瀆職或違法的行為,有責任舉報及轉交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和跟進,以確保區議會運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實,區議會與民政處及秘書處之間的配合協助和依法監督關係,早在有關的區議會條例和防止賄賂條例等已清楚說明,向來也行之有效。只是本屆區議會的新貴,黑暴起家,「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水鬼升城隍」就目空一切,缺席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和民政局局長劉江華的區議會運作簡介會;請完高官食檸檬之後,到自己上任便以為如今是「阿拉話事」——「大晒」,可以「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了。然而香港始終是一個法治社會,一切必須依法辦事,不能為所欲為。
亂港派區議員一登龍門便自我膨脹,自把自為地做了五方面違憲違法違規的醜行。對此,政務司司長、民政局局長、政制局局長及各區民政專員必須嚴肅依法跟進,絕不能容許習非成是,有法不依,違法不究。
一、有區議會全體議員站立唱「港獨」歌,是徹頭徹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以及香港法例的有關規定。推行「港獨」、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的罪行是天地不容的。
二、有區議會全體議員站立默哀追悼所謂在暴亂中的「警暴」犧牲者,這樣「砌生豬肉」,是徹頭徹尾製造虛假事實、散播謠言、抹黑警察、煽動仇恨,妄圖製造更大的社會動亂,違反區議會法定職能,破壞社會秩序。
三、有區議會全體議員竟然在主席帶頭、全體議員攙和下,公然、公開人身攻擊和侮辱應邀出席會議的警務處處長,語言粗鄙,行為卑劣,自我違反會議常規、違反民主和自由的普世價值,必須嚴厲譴責。
四、有區議會全體議員公然違反區議會條例和法定的職能,成立地區性的有關保安和政制事務委員會,推動自設邊界管入境、自設政制事務的荒唐主張,妄圖把地區「獨立」成「國」。
五、有區議會妄圖通過議案,將黑暴中的「連儂牆」合法化,是徹頭徹尾違反市政衞生條例、地政條例和官地條例。區議員必須帶頭守法,不能也不應帶頭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