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於一二至一三年出任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涉嫌串謀詐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張否認串謀詐騙及欺詐兩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的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指知道涉案期間有多張存入商交所帳戶的支票被彈票,但張叫他不用通知證監會。
蔡表示,證監會於一一年四月向商交所發出自動化交易許可,商交所須遵守有足夠營運資金及每月遞交財務報告等要求,至同年九月,因商交所難以符合有關財務要求,遂與證監會商談,證監會及後要求商交所的營運資金不可低於兩個月,而商交所每月需逾一千萬元的營運資金。
一二年五月至一三年一月,先後有七張的存入商交所帳戶的支票被彈票,面額由七百萬元至三千五百萬元不等,蔡昨表示知情。蔡續稱,每次獲銀行告知彈票後,他均有向被告張震遠報告,張說會跟進及不用通知證監會。蔡雖對彈票感憂心,但商交所需要資金,蔡不知道該些由張安排的款項從何而來,有時彈票後會有款項存入帳戶。
控方指,商交所的銀行帳戶中於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的結餘有七十多萬元,之後卻接連有多筆存入款項,令帳戶結餘顯示為二千八百萬元,惟帳戶於翌日被提走二千萬元。蔡表示這種情況不常發生,但發生過數次。案件編號:DCCC 7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