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容醫生質疑事主受驚無哭泣

【本報訊】五旬醫學美容男醫生為光顧他的前女同事打美容針後,涉嫌強吻、扶腰、擁抱她。該男醫生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被告沒有聘請律師,親自盤問女事主,被告指因女事主注射了含麻醉藥成分的美容針,害怕她站不穩才沿路攙扶,被誤解為扶腰,惟女事主否認此說法。被告非禮罪表證成立,裁判官把案件押至本月二十九日續審。

被告親自盤問

控罪指,被告劉宏德(五十六歲)於去年四月三日,在旺角朗豪坊的「美一醫學美容」內非禮女子X,X現年三十歲。被告親自盤問X時,指X注射完含麻醉藥成分的美容針,又穿着靴子,因擔心X有跌倒的風險才攙扶她,故被誤解作扶腰。X不同意這說法,自稱走路穩定。

被告之後播放數段美容中心的閉路電視片段,指若X受非禮,聲稱受驚嚇,她理應即時離開美容房,並表現傷心,惟片段反映X舉止正常。X表示不同意,指案發後她即時拾取隨身物品離開,及後她找友人傾訴及在家痛哭,稱不是即時哭訴才能展示受驚一面。

在控方覆問下,X指雖然正常按摩程序需使用濕紗布,惟她仍能分辨紗布與嘴唇之分別,因紗布的表面粗糙及她感受有東西用力地接觸她嘴唇。當被問及X與被告的WhatsApp對話中有十三次使用愛心形狀emoji時。X稱通常對不相熟的人,為了禮貌地回覆他們,會用愛心形狀emoji。案件編號:WKCC 44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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