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子打麻雀輸錢,涉嫌指使十四歲兒子跟朋友糾黨打劫贏錢的麻雀腳,以搶回輸掉的金錢。該對母子及其餘六名十四至二十歲青年,分別被控搶劫及串謀搶劫罪,其中兩名男被告昨於區域法院分別承認搶劫及企圖搶劫罪,他們均表示願意協助控方指證其他人,獲准保釋至三月五日,即其餘六名不認罪被告的預審日再提訊,屆時法庭會決定該兩名認罪男被告的判刑日期。
兩宗劫案分別發生於前年十二月十六及十七日的凌晨時分,兩名女子在深水埗福華街一大廈梯間及北河街街頭遇劫,被數人合力搶她們的手袋。其中一人被搶去八千元及五百元人民幣,另一人因掙扎大叫而力保不失,但就被推倒地上受傷。
案發地點附近的閉路電視拍得案發經過,並拍到匪徒尾隨兩名事主的過程。事後多名疑犯被捕,其中包括本案四十七歲女被告周愛秀,以及七名十四至二十歲青少年,他們分別被控搶劫及企圖搶劫罪。
搶劫罪指,周愛秀與自己的兒子及其餘三名男被告,於前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深水埗福華街一梯間,搶劫陸姓女事主並劫去她的現金港幣八千元及人民幣五百元。而企圖搶劫罪則指,周愛秀跟兒子與其餘四名男被告,於前年十二月十七日,在深水埗北河街企圖搶劫何姓女事主。
昨日認罪的十四歲姓莊及十七歲姓陳被告,分別參與上述兩宗劫案,他們被捕後都供稱,他們的朋友是周愛秀的兒子,是周叫他們搶劫她的麻雀腳。在案發之前他們收到周的電話,到達周指定的地點時,周離遠向他們示意,他們就去搶劫周指定的女子。周又分別跟他們說哪個女子袋裏有錢,哪一個又贏了許多錢正在離開。莊更表示當日搶到錢後,便到公園把錢分了。案件編號:DCCC 51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