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頴匡准保 禁足遮打花園

【本報訊】民間集會團隊周日(19日)在遮打花園舉行集會,被警方腰斬並爆發警民衝突,警方事後拘捕多人,團隊發言人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兩罪,昨在東區法院提訊。劉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和人事各一萬元保釋至四月十四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不得踏足遮打花園一帶和離開香港。

控方指,被告劉頴匡(二十六歲)事發時沒有依從去年已認識的蔡姓高級督察指令解散集會,反而不斷要求蔡出示委任證,導致及後四名警員遭群眾圍毆受傷,有一男一女警仍留院,集會也因其煽惑演變成非法集結。

辯方指已中止集會 警遲出示委任證

惟辯方聲稱現場片段與警方的指控不符,指被告在收到蔡的指令三秒後,已即時以擴音機宣布集會中止,三分鐘後現場人士亦陸續散去,反而蔡遲遲不展示委任證,故控方的指控沒有證據支持。案件編號:ESCC 1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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