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港龍航空一名女乘務長疑因牽涉飛機上的氧氣瓶漏氣事件遭解僱,她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指控資方未給予任何理由,屬無理解僱,申索最少一年的工資賠償,並爭取復職。案件昨日提堂,署理主任審裁官何慧縈指由於牽涉刑事案件,或會影響申索聆訊結果,決定無限期押後此申索案件,直至所有刑事調查及程序完結。
鑑於資方早前於一宗勞資糾紛的案件中寄漏抗辯文件,前乘務長葉燕婷(申索人)於庭上要求檢查法庭文件,以確認與其持有文件有否分別。資方代表隨即向法庭表示若文件出現錯漏,「可能係佢自己唔見呢」。
葉曾於去年九月二十一日被牽涉入一宗刑事案件,她在庭外指出當日於飛機上工作時,忽然聽到奇怪聲音,經檢查後發現一個氧氣瓶漏氣,故找來另一同事檢查並見證。葉指稱當日抵港後未有警員上機進行調查,資方亦同意機組人員離開,惟下機數小時後,葉即收到警方來電錄取口供,並要求她兩天後到警署協助調查。
葉續指,資方隨後要求涉事機組人員於同日下午回公司交代情況,期間曾問及她的政治立場及與其他組員的關係,並於翌日正式解僱她。葉表示,當時資方接二連三爆出氧氣瓶漏氣事件,工會亦曾去信詢問氧氣瓶的製造及使用情況,惟資方未有作回應,並解僱兩名包括葉在內的機組人員,「好難唔(把解僱)聯想到(與案件)有關」。
葉又強調案件尚未完成調查,資方即急不及待解僱她,其後僅表示「(理由)唔可以話畀你聽」,不但屬無理,亦影響其工作聲譽,「可能航空界唔會再請我」,期望可藉此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