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於去年旺角警民衝突期間用「大聲公」襲警案,昨於九龍城法院續審。法庭裁定區面對的兩項襲警罪名均表面證供成立,區表示不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控辯雙方今日會進行結案陳詞。
區諾軒被控於去年七月八日約凌晨零時許,在彌敦道分別襲擊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昨接受盤問,對於被告區諾軒指當時用揚聲器說話是想引他注意,又指「大聲公」大部分時間都向上而非向着他,他都表示不同意。
他又指雖然現場環境嘈雜,認同或需要揚聲器協助溝通,「但唔係隊埋落耳仔度」。
事後替高振邦診斷及撰寫報告的東區醫院副顧問醫生黃宇暉出庭作供,他指當時高在若干的音頻範圍聽力有損失,即在相關音頻中,他需要較一般大聲的聲音才聽到,診斷他患急性聽力損失,但在覆診時情況已經好轉。當被問及聽力測試結果是否脗合被「大聲公」所傷,黃坦言自己並無相關的專科資格,故不適合評論。案件編號:KCCC 25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