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爭產案 陳慧慧求撤銷判決 遭駁回

【本報訊】已故「棉紗大王」南豐集團始創人陳廷驊的次女陳慧慧,與其母親楊福娥就家族財產分配的訴訟,高院原訟庭於一六年已有裁決,裁定楊勝訴,並可以撤銷與陳慧慧的分產協議,而陳慧慧要賠償給楊,估計涉款達八十三億元。

陳慧芳不獲頒令加入訴訟

不過,陳慧慧事後在準備上訴時發現,楊在案件開審前,已將財產送贈予她的姊姊陳慧芳,故提出新論點,質疑楊是否有資格參與訴訟。上訴庭因此先把案件交還原訟庭處理,而原訟庭昨頒下判決書,不認同陳慧慧的新論點,並維持一六年的裁決。

法官在判詞表示,楊福娥在送贈財產文件中,表示將其財產贈予陳慧芳,但楊作為一個只有小學程度、不懂複雜商業運作的老婦人,楊理解「財產」概念,應不會包括興訟的權利。法官因此不接納楊已失訴訟的資格,遂駁回陳慧慧要求撤銷判決的申請。換言之案件將按一般程序,續交上訴庭審理陳慧慧的上訴。

另外,楊福娥一方亦有提出申請,要求將陳慧芳加入成為訴訟其中一方以策萬全,以及要求法庭確認楊贈送財產的法律效力。惟因法官已裁定楊無將訴訟權益送走,故也不頒令把陳慧芳加入訴訟。案件編號: HCA 173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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