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註冊外科醫生鄭志仁被指於二○一○年九月至一三年九月期間,為尚未停經的女病人McGrath Deborah Alice不恰當地處方無效藥物,以及在病人確診乳癌後未有轉介至腫瘤專科醫生,病人最終於一四年出現癌細胞廣泛擴散,並在四年後逝世。醫務委員會昨展開聆訊,裁定鄭兩項專業失德罪成,判處除牌四個月。
案情指,病人確診左胸患上乳癌後獲轉介至鄭志仁醫生進行胸部切除手術,術後獲處方藥物他莫昔芬。其後鄭於一三年一月發現癌細胞有復發迹象,同月把處方藥物更換成對未停經女士無效的安美達錠,期間沒有轉介病人至腫瘤專科醫生。
死者丈夫譚先生供詞指,鄭更換藥物時未有多作解釋,亦沒詢問病人的經期情況及討論其他治療方案。譚又指,病人一三年五月因子宮移位向婦產科醫生求診,該醫生得悉病人正服用安美達錠,即建議進行卵巢及子宮切除手術,二人當時才得悉安美達錠不適合未停經女士服用。
被告代表律師則指鄭於一三年一月的醫療紀錄中,提及曾建議「病人慎重考慮進行卵巢及子宮切除手術,達致停經」。加上病人曾在譚不在場的情況下應診,質疑譚不知悉以上對話。
專家證人浸會醫院腫瘤科醫生傅惠霖指,安美達錠對未停經女士屬無效治療,病人等同約半年無治療,指此舉屬明確錯誤。除服藥外乳癌亦可多種方法控制病情,以上均超出鄭熟知範圍,認為鄭應把病人轉介至腫瘤專科醫生。醫委會主席劉允怡稱鄭為醫學界貢獻逾半世紀,惟其知識未能與時並進,認為他確有行為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