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清潔服務承辦商管工為隱瞞人手不足,先後九次偽造屬下清潔工的值勤紀錄,詐騙港鐵支付逾三千元服務費。該管工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昨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指被告因愚蠢而犯案,他沒有從中獲取個人得益,故判被告一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五十六歲被告吳少平於一七年三月十八日至四月廿三日,向港鐵訛稱兩名清潔工共九天出勤,詐騙了港鐵逾三千元。被告案發時任職永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的管工,事後已離職。
案情顯示,永順負責港鐵南昌站的清潔服務,每天夜更共有一名管工及十名清潔工當值,清潔工需到車站控制室簽到以示出席,若永順未能提供足夠人手,其清潔服務費用或被扣減,日後與港鐵的續約亦受影響。惟被告於一個多月內,先後八次冒充一名已沒有在該站工作的女清潔工簽到,並替缺勤的男清潔工簽到一次。被告在警誡下招認犯事,但稱沒有從中獲利。被告聲稱,因認為人手不足會影響公司經營才犯案。案件編號:WKCC 456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