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斃單車翁 68歲的哥被捕

單車男遭的士撞斃,的哥涉危駕惹官非!一名七旬男子,昨早踩單車橫過馬路時,遭駛至的士撞至拋起,擊碎的士「大銀幕」變蜘蛛網。單車漢再反彈墮地,頸部重創,奄奄一息,由救護車送院後終告不治。警方圍封現場調查,懷疑有人不依交通燈號衝紅燈釀成意外,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六旬「的哥」,通知死者親友到醫院協助調查。

喪生男子姓徐(七十二歲),現場為大埔太和路寶雅苑對出行人輔助線。昨晨九時許,徐踩住單車,在上址疑未有留意交通情況,即急匆匆橫過馬路。適時,一輛的士沿大埔太和路往吐露港公路方向馳至,疑收掣不及「嘭」一聲撞及單車。由於撞擊力巨大,徐即時人車分離,他拋起飛彈到的士車頭,撼爆擋風玻璃,復反彈落地下重傷,不省人事,途人見狀報警。

死者無戴頭盔 單車籃亦甩脫

救護員趕至現場,隨即替傷者急救,並將他送院搶救,可惜他終傷重返魂乏術。警方圍封現場調查,的士司機留在現場,事主則遺下的鴨舌帽、太陽眼鏡等物,單車籃亦甩脫。據悉,事主沒有戴頭盔,由於現場為行人輔助線,安裝了交通燈,警方不排除有人不依交通燈號,衝紅燈肇禍。

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該名姓韓(六十八歲)的士司機,拖走涉案的士檢驗,並通知死者親友到醫院。根據運輸署的安全貼士,市民踩單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及應戴上頭盔及保護墊,盡量利用單車徑作為主要路線,必須遵守交通燈號、交通標誌和道路標記,如要橫過行人過路處時,必須下車,不可在行人路上踩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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