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派對後圖姦女子 餐飲經理:我未做

【本報訊】年輕女子稱兩年前應友人邀請參加十多男女的飲酒派對,酒過三巡後入房熟睡,惟醒後發現短褲和內褲被脫去,一名派對中認識的陌生男子赤裸躺在身旁,她質問該陌生男子,他不斷說:「我未做。」該男子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女事主出庭作證,指當日感到有人趁她睡覺時用陽具摩擦其下體。

被告內褲驗出事主DNA

四十歲被告王毅俊,報稱任餐飲業經理。控罪指被告於一八年八月十一日在荔枝角美孚新邨一單位企圖強姦女子X。控方指當時廿五歲的X參加派對及在涉案單位留宿,與女友人入房同睡,女友人翌日睡醒時見到X下身衣物被脫去,被告全裸地睡在一旁,女友人遂弄醒X。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冇搞過佢」,惟警方在被告內褲化驗出X的DNA。

X於庭上供稱,她與被告的關係只是多年前有過一面之緣,於案發當晚才第二次見面。X睡夢中先感到有人搣她,後感到有人緊貼背部,並有陽具摩擦其下體及輕微插入私處。X事發後質問被告,被告不斷說:「我未做。」

案件編號:HCCC 14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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