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眾志組織幹事黃莉莉原定計劃昨日傍晚出發到台灣,考察當地選舉活動,但在香港機場離境期間被警方帶走,證實被警方以「串謀刑事毀壞」罪名拘捕,或涉及去年七月一日衝擊及佔領立法會事件,以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修例)。協助跟進的律師表示,黃莉莉在過去一段時間均被警方列作「通緝人士」,然而當事人在昨日前並不知情。
消息指,警方曾到黃莉莉的寓所聯絡她,但未能接觸,故留下字條,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昨晚在機場拘捕她。此外,黃莉莉去年三月亦曾聯同香港眾志成員及嶺南大學學生等共九人,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大堂,抗議政府修例,由於他們拒絕離開,警方將有關人士逐一抬走,最後以「強行進入」罪拘捕九人,黃莉莉等人其後於去年五月拒絕保釋候查,獲暫時釋放,但警方指會保留追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