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荷蘭改國名

荷蘭政府決定,自二○二○年一月起,所有企業、使館、政府部門和大學等機構,對外一律使用正式國名「尼德蘭」(The Netherlands)。另外,該國在今年的東京奧運會及歐洲電視歌唱大賽上使用「尼德蘭」國名。這項正名計劃將花費二十萬歐元。

中國人會覺得奇怪,荷蘭這個國名一向通用慣用,無端端為何要另改國名?原來「荷蘭」(Holland)本來指的是該國十二個省份中的兩個省份,包括阿姆斯特丹所在的北荷蘭省以及鹿特丹、海牙所在的南荷蘭省。這兩個省份從十九世紀便是該國的經濟和財富中心,所以不少外國人一直以「荷蘭」來稱謂這個國家,因該兩省對外宣傳中處於「中心地位」。但是,就該國部分人民來說,這稱謂意味着其他十個省地位降低,單單以兩個省份的名字涵蓋全國似乎也不太公平。

尼德蘭其實也是歷史悠久的名字,意思是低地,是居住在該地一帶的日耳曼人對這片大部分處於海平面以下的土地的稱謂,後來索性用作國名。「荷蘭」則是源自中古世紀的另一稱謂,意思是多林木地,其實與低地不同。英語習慣稱居住在這個地區的人作「The Dutch」,即荷蘭人,也用作形容詞。英語有一慣用俗語「Go Dutch」,即同枱吃飯,各自付鈔,香港人叫「AA」制。

尼德蘭在明末開始與中國交往,中國人最早稱之為紅毛鬼、紅毛番,也稱之為荷蘭。昔時荷蘭繼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海上遠洋崛起爭霸。起始是從事海盜活動,組織船艦,當西、葡從新發現的航道如美洲和遠東貿易回歐,荷蘭以武力攻擊遠洋貨輪,掠劫船上貨物。等到實力鞏固,他們把海盜船隊發展為海軍,成為新興海洋霸權,在海外佔據殖民地作貿易駐地。位於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包括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三個小島,至今還是尼德蘭的加勒比區。

荷蘭在遠東地區搶佔馬六甲、香料群島等葡萄牙殖民地。他們在今天的印尼建立了荷屬東印度,二次大戰後被驅逐,印尼才取得獨立地位。荷蘭又在明末派出軍艦,從葡萄牙手上搶奪澳門管治權,結果敗退。澳門塔石附近一帶還有小區叫「荷蘭園」,便是紀念昔日在此擊退荷蘭海軍侵略。荷蘭海軍也曾在明末清初霸佔台灣島和澎湖,後來被鄭成功擊退,台灣島和澎湖變成鄭成功的反清根據地。荷蘭曾跟葡萄牙爭奪對日本貿易壟斷權,獲得勝利,當時日本開始向荷蘭學習西方知識和技術,稱之為「蘭學」。

老一輩的香港居民還保留了一些有關荷蘭的通俗詞彙,如水泥仍然俗稱紅毛泥,男士理髮剪得很短叫紅毛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