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深水埗通州街橋底「南亞村」的越南裔婦人,前年八月涉在橋底木板屋放火,西九龍走廊交通大受影響,橋底也被熏黑,政府事後花逾五十八萬元維修。她被捕後再被揭發涉嫌偷竊一名七旬老婦的手袋和財物。她否認有意圖縱火及盜竊兩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無業女被告杜小慧持有香港身份證,事發時四十四歲。她在港生活三十年,懂得聽和講流利廣東話。案發於一八年八月六日,消防當日將火救熄後,發現西九龍走廊天橋有二十乘十米面積被煙熏黑,通州街臨時街市的外牆、錫片屋頂及電錶箱,以至橋底一排木屋均被燒毀。機電工程署、建築署及路政署估計,維修費達五十八點七萬元。
拘捕被告的蔡姓男警員稱,當日早上,巡邏時見到木屋區有火花及白煙冒出,當時他看見被告赤腳,身穿彩色連身裙,在火場對出位置徘徊,並自言自語,被告左手拿着粉紅色袋,右手拿着打火機。
蔡見火勢愈來愈猛烈,遂帶被告到附近調查,他問被告:「間屋做乜着火?」被告起初態度迴避,後來細聲說自己是屋主,是她用打火機在屋內點火,因其女兒經常回來問她「攞錢」,她沒有錢,女兒便向她發脾氣。
不過,另一名目擊證人陳文越向警方表示,起火木屋是由一名叫「西瓜」的越南男子居住,被告案發前數天才在橋底的一張床露宿。
蔡即場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說:「阿Sir,我個女成日返嚟問我攞錢,我谷氣咪攞打火機燒咗間木屋佢囉。」後來一名女警到場替被告進行搜查,在被告手袋搜出屬於一名七旬婦人的手袋,內有老婦的身份證、長者卡、鎖匙、銀色頸鏈和銀色戒指等財物。警誡下被告承認該月初在通州街與桂林街交界拾獲的。被告同日被帶到警署進行錄影會面,被告對縱火及盜竊有所招認,並透露患抑鬱症。
辯方指,被告在現場根本無招認,被捕時神情呆滯,驚慌得全身發抖,她在警署已表明自己「精神唔妥,有思覺失調」,惟警員沒有理會,認為被告只是在錄影會面中「亂噏」。蔡同意被告被捕時身體發抖,但堅稱她當時的精神狀態無異樣,對答正常,也沒說過自己思覺失調。
案件編號:DCCC 106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