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無交選舉申報書 文志泉准保候懲

【本報訊】聯合調解專綫辦事處主席文志泉,於一六年參加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界別分組選舉,最終落敗,他更因沒有依時提交選舉申報書,遭廉政公署檢控,案件昨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承認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罪,稱事件是因遺失選舉單據所致,獲准保釋至本月二十日判刑。

官:不可低估控罪嚴重性

五十五歲被告文志泉,報稱工料測量師。案情指,被告於一六年參加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界別分組選舉,但他並無依例在選舉結果刊憲後三十天內,向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交選舉開支及接受捐贈申報書。選管會以掛號信方式通知文呈交不果,於一七年二月轉介廉政公署跟進。文在警誡下承認因事忙而未有呈交。

辯方求情稱,被告因遺失了選舉單據,致沒有依期交申報書,他已感後悔,願意承擔責任並承諾日後會加倍留神。裁判官指,申報書目的是確保選舉能以公平誠實及公開方式進行,故不可低估控罪的嚴重性,考慮被告認罪和初犯,故先替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二十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 1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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