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高層年薪加至307萬 直逼社署署長

【本報訊】資助社福機構管理層薪酬直追政府高官成打工皇帝,社署最新上載七十多間非政府機構(NGO)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顯示,聖公會福利協會總幹事李正儀由一七至一八年度第二高薪,跳升至一八至一九年度第一高薪,年薪由二百七十萬六千元加至三百零七萬八千元,加薪三十七萬多元,加幅約百分之十三點七,高於同年政府首長級及高層公務員加薪百分之四點零六。

逾7成薪金由社署資助

一八至一九年度社署指一百六十九間非政府機構獲經常資助,發放額外撥款約五億六千萬元員工加薪,當中七十四間獲機構需要並已提交檢討報告,一間未交報告。聖公會福利協會這一年度獲社署整筆撥款七億多港元,其檢討報告顯示,最高薪總幹事李正儀薪酬職級等同政府首長級D3官員,年薪近三百零七萬八千多元,其中逾七成薪金,即約二百三十七萬多元由社署資助,前社署署長年薪只有三百一十二萬元。對比一七至一八年度報告,李正儀年薪總額約二百七十萬六千五百元,其中二百零八萬四千三百多元為社署資助。扣除公積金供款、現金及非現金津貼,年薪亦達二百零八萬元。

社署指,根據《整筆撥款手冊》所列明機制,每年按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向所有受津助機構發放薪酬調整撥款。政府一般不會參與訂定或調整資助機構的員工薪酬,是機構作為僱主與其僱員之間的事宜。聖公會福利協會在截稿前未有回應。

促薪酬及編制增透明度

身兼優化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專責小組成員的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表示,機構應公布高層加薪高的原則,否則對其他員工不公道,政府資助是公帑,機構的薪酬及人手編制都應有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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