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內地後失聯
控辯雙方透露,被告上月二十二日曾向廉署表示要前往內地,他原定於二十六日回港及要在二十九日到廉署報到,但至今一直失去聯絡。裁判官遂撤銷原定的審期,並下令通緝被告。
五十七歲被告陳肇其,否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陳於一六年五月至一七年三月期間,分別聯同多個不知名人士,與警員陳振銘、李家豪及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另一名涉案的三十四歲男子章逸星,去年已承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和一項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被判監二十個月。控方在章判刑時向法庭透露,按當時掌握證據,不會作進一步調查,故案中沒有警員遭起訴,裁判官聞言曾表示對此感到詫異。
案件編號:ESCC 14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