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昨日元旦民陣遊行前截斷黑暴通訊,偵破一個專門向暴徒提供無線電通訊平台的犯罪集團,拘捕五名骨幹成員。該集團自去年十月開始,每逢有大型示威活動舉行,均涉嫌向前線激進示威暴徒提供警方的布防、警車位置及警員人數等,協助暴徒進行衝擊或逃避警方追捕,其中一名工程師及一名熟悉無線電通訊運作人士,昨午在跑馬地鋪設無線電通訊網絡時,當場被捕,並在秀茂坪拘捕一對負責發布通訊的姊妹,又在另一名被捕男子的寓所檢獲大批武器,包括可發射鐵珠的仿製槍械。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警司鄒旺忠昨於記者會表示,過往每逢有大型群眾活動,包括去年十月一日、卅一日及十一月十七日,警方均發現有人在背後非法利用無線電進行廣播,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個犯罪集團的五名成員,他們各有分工,並提供一條龍服務,有人負責鋪設無線電訊網絡,在高點安裝轉發中轉機,以加強無線電覆蓋範圍;有人則擔任「call台員」,負責向示威者通報消息;另有人負責將無線電通訊機派發予示威者。
探員於昨午十二時四十五分採取行動,拘捕該三男二女,涉嫌協助暴動及干犯電訊條例,包括兩名在跑馬地渣甸山鋪設網絡的男子,其中一人為余×邦(五十九歲),在一間電訊公司任職工程師,另一名為退休人士陳×新(六十八歲),為業餘無線電通訊組織的成員;警方又在秀茂坪一個公屋單位拘捕一對姓甄的姊妹,分別為廿五及卅三歲,分別任職銀行及店舖經理,當場檢獲一個座枱無線電收發器、天線及高頻無線電對講機,相信上址用作廣播用途。
此外,警方又在尖沙咀拘捕一名姓繆的男子(卅三歲),檢獲一支可發射鐵珠的仿製槍械、四把斧頭、七把刀及兩件避彈衣等,他涉嫌「藏有仿製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
被問及市民在一般情況下,在網上或向友人提供警員位置等,會否觸犯法例,鄒指,若非法使用無線電廣播或通報已屬違法。
警方強調,並非走上前線肆意破壞的人才違法,市民以任何形式協助及支援暴徒,包括金錢支援、提供物資、幫助遮擋樣貌、窩藏罪犯及搶犯等,均是犯罪行為。鄒指今次案中被捕人為暴徒提供通訊支援,亦懷疑是協助暴徒的犯罪行為,呼籲市民不要對暴力行為視而不見,有關行為可能干犯的罪行包括阻差辦公,亦可能被視為協助罪犯甚至涉及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