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新丁招聘社運被捕者

【本報訊】新一屆區議會議員不少為無黨派的「政治素人」,近日忙於籌備設立議員辦事處,而招聘議員助理的條件亦大同小異,包括要求申請人需要對社區工作感興趣、願意投入團隊合作、具責任感等,但個別議員就特別提到歡迎曾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捕及遭檢控的人士應徵,聲言被捕不代表定罪。有學者認為,若區議員聘請被捕及遭檢控人士,有關人士或須面對審訊或判刑,恐會影響地區工作。

指毋須理會應徵者品格

曾在反修例示威中先後被拘捕及被控襲警罪的東區城市花園區議員仇栩欣,已在招聘議員助理的廣告中列明曾被拘捕人士不拘。仇解釋,相信很多人都會因一念之差做錯事,而且政府都鼓勵僱主聘請更生人士,況且被捕不代表定罪,反問作為半個公職人員的區議員,為何要介意應徵者的個人品格?

同樣有意聘請被捕人士的離島東涌南區議員王進洋認為,在香港「搞革命係不歸路嚟」,他指聘請抗爭者是一件十分光榮的事。當選元朗元龍選區、曾於違法佔領行動案罪成被判緩刑的前學聯常委張秀賢亦稱,若曾因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捕、起訴或定罪的抗爭者,將不會構成他考慮聘用與否的因素,希望可以令到求職者安心應徵。

此外,新當選中西區大學選區的任嘉兒亦稱,不介意應徵者曾因參與社會運動被捕或檢控,因請人應是選賢任能,不應「未審先判」,是否有罪應交由法庭判決。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區議員助理是公職人員的一種,若獲聘後突然遭檢控,須面對法庭審訊,甚至被裁定罪成後入獄,議員需要再花時間聘請新助理,因而影響地區工作,令市民利益福祉受損。他又稱,未定罪的被捕人士與已成為釋囚的更生人士有分別,兩者不能作比較。

記者葉家亨、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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