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蘋果日報》誹謗 中國創新索償

【本報訊】黎智英旗下壹傳媒再惹官非。中國創新投資(下稱原訴)昨晚公布,為維護合法權益,就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以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下稱被告),在互聯網上發布和傳播大量涉嫌誹謗原訴從事間諜或者特務活動的虛假新聞報道,委託律師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支付利息

是次訴訟請求包括,原訴因被告發布多篇誹謗及/或虛假陳述的文章而招致的損害賠償,包括專項損害賠償,以及懲罰性損害賠償。此外,原訴亦申請禁制令,阻止被告(不管是其自身、其僱員或代理人或其他人)進一步發布、重新發布,或者促成發布這些對中國創新投資重新造成類似誹謗和/或惡意虛假陳述的文章或類似文章。

原訴亦要求被告支付根據香港法例相關條文所訂立的損害賠償之利息,以及法院認為該期間合適的利率確定的利息。又要求被告支付原訴因此訴訟產生的開支等。原訴將於上述事項有任何實質進展或遵照上市規則之其他規定另行刊發公告。

另一方面,中國創新投資及同系中國趨勢上周五公布,兩家公司當日收到執行董事向心和替任董事龔青的通知,因台北地方法院駁回其解除出境、出海的訴請,二人已委託律師向香港駐台灣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發出求援信。該公布指出,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察官限制向心、龔青出境、出海處分並未過當,故駁回其訴請。而向、龔二人則希望透過官方渠道,解決香港永久居民基本人權遭限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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