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兒童尋家 申請領養宜態度開放

【記者區慧盈報道】以往不少意外懷孕的年輕父母放棄撫養寶寶,交到社會福利署等待有心人領養,近年多因孩子身體殘障或父母背景複雜需被領養。社署最新資料顯示,過去五年待領養及被領養兒童數目均呈下降趨勢,領養最大困難是領養家庭期望與兒童殘障情況有落差。保良局領養服務組主任錢倩君指,領養父母首要以孩子福祉為依歸才能增加成功配對機會,鼓勵申請者態度開放,令孩子得到家庭溫暖。

被領養個案 呈下降趨勢

社署資料顯示,一四至一九年的五個年度內,每年待領養兒童均有約七十多個。截至今年六月,待領養兒童有七十人,殘障及三歲或以上兒童分別佔三十九人和十五人。被領養兒童數目呈下降趨勢,從一四至一五年度一百零八人,跌至一五至一六年度八十七人,至一八至一九年度更減至六十一人。社署發言人解釋,待領養兒童狀況日益複雜,例如健康欠佳、患有殘疾、年紀較大及家庭背景複雜,令被領養數目減少,年齡愈小被領養的機會愈高,而領養最大困難是領養家庭期望與兒童殘障情況有落差。

殘障乏青睞 稚齡屬優勢

社署透過保良局、母親的抉擇或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三間認可機構處理領養服務,錢倩君承認配對領養個案時申請人有期望落差情況,指有待領養孩子的父母或受毒品等複雜因素影響,而領養夫婦則傾向選擇家庭背景較簡單的孩子;新手父母因未有足夠能力及配套照顧殘障兒童,且不願錯過孩子各個「第一次」,故傾向選擇三歲或以下幼童。按過往經驗,大多有嚴重殘障的兒童都以海外領養為主,外國有相對充足配套滿足孩子的需求。

錢指像Ben及Sarah不計較孩子背景的申請人不多,對領養條件開放有助配對,更是短時間內成功領養孩子的關鍵,「時間係培養親子關係的基石,父母時間上許可的話,領養孩子初期請假陪伴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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