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五歲被告何曉朗,報稱地產經紀,廿六歲被告孫嘉偉及四十八歲被告王明雄分別報稱裝修工及地盤工。何、孫及王分別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何、孫二人在本月廿四日於海港城襲警,而王則被指於廿五日襲警。其中何、孫須收押候訊,王則獲准以一萬元保釋。
警員以英文字母作代號
另未能到庭的廿歲被告勞俊昇,報稱學生,則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勞於本月廿四日在海港城襲擊三名警員,及抗拒一名警員。而控罪書上的警員均以英文字母作代號。
案件編號:TMCC 2426-28及244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