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重提居英權

反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有示威者曾多次遊行前往英國領事館,高舉英國國旗,要求讓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享有居英權。不過,這項請求未見英方作積極回應。英國國會上議院早前曾就香港居民的居英權辯論,通過了無約束力動議,呼籲英聯邦國家給予香港居民第二公民身份,要求首相表明是否會為香港居民制訂全面的國際解決方案。看來英國政府只是賣賣口乖,單是叫其他英聯邦國家努力,呼籲國際解決,自己卻沒有打算開放BNO申請資格,也未計劃給這些香港「英國公民」居英權,口惠而實不至,充分表露其老狐狸嘴臉。

英國政府處理脫歐問題已經足夠頭痛了,英國國民之所以支持脫歐,正正是因為留在歐盟會引致大量來自歐洲其他較窮國家的國民湧入,擔心多了人競爭就業機會。他們公投通過脫歐,又怎會給香港居民居英機會?豈不是前門拒虎、後門進狼?英國政客如果敢提出給香港居民居英權,難道不怕下一輪選舉失去選票?

儘管有人視BNO如珍似寶,認為即是承認擁有者的英國公民身份,絕大多數人卻不作如是觀。英國政府昔日推出BNO其實是為香港人度身訂造,一早規定BNO沒有居英權,不能移居英國。反觀其他英屬殖民地如福克蘭群島、直布羅陀等海外屬土居民,卻擁有居英權。北京已一早聲明不承認BNO的英國公民身份,只視之為旅行證件,所以在香港沒有任何作用。至於BNO的持有人或者具申請資格的香港居民,對這項「國籍」文件或「旅行證件」是否重視呢?香港居民拿BNO護照最高峰是二○○七年,共有八十萬人左右,是時具BNO申請資格的香港居民約有三百四十萬,即是說,其中二百六十萬人,即百分之七十六沒有申請BNO護照。

其實並非全部香港居民都被居英權摒諸門外,一九八九年北京發生六四事件後,英國政府表示要穩定市民留港信心,減少人才外移,特別推出一項居英權計劃,提供最高五萬人和他們的家眷名額,依照《一九九○年英國國籍法令(香港)》成為英國公民,享受到這個計劃的主要包括政府高官、大學教職員、一眾高級專業人士等。

與其讓一班另懷貳心、不時拿着英國旗揮舞巡遊的人吵吵鬧鬧,特區政府不如索性找英國政府談談,說服他們多簽發BNO,最好連同貨真價實的居英權一同奉送。這樣安排如果成功,英國得到一班矢志效忠、熱愛國家的優秀子民,香港少了一批無所事事、專門搗亂的滋事分子,雙方受益,也滿足了香港這些親英人士的要求,豈不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