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多月,香港政局似走上了三個危險的發展方向,反對派在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中取得大多數議席,以我看來,這個只是他們的「小政變」,「中政變」料會是還有九個月便殺到的立法會選舉。按現時情況預計,建制派有機會再失幾席。而反對派想進行的「大政變」則是劍指特首寶座,取下特首大位,號令天下。
配合所謂的社會運動,他們會步步進逼,因此想達致完全的止暴制亂,可能只是一廂情願。只可以說,香港的政治風險在不斷的提高之中,類似顏色革命的進程也在悄悄地推展。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除了力求止暴制亂之外,也要作出充分的準備及有應變的方案。
最近一場「仗」可能就是立法會功能組別的選戰,相信將是一場龍爭虎鬥。守得住功能組別的戰線,立法會的選戰就可以較輕鬆,如果守不住的話,立法會議席就會出現不利的變化,建制的力量也會被削弱。功能組別搶位戰的第一步將是選民基礎的擴大,相信有心人必定會增加選民登記來爭取控制權,簡單說是一個「人頭戰」。
政治風暴要來就讓它來,最壞的情況可能還未有出現。沉着應戰之餘,必須進行政治動員及改組。不論是特區政府還是地區都應有新思維來應對危機,不可以再抱殘守缺,坐食山空。而最終此戰成敗還看建制派有沒有鬥爭之準備及決心。
今日就應對政治風險及國家安全方面,內地高官也不斷呼籲香港要就《基本法》23條立法。國家安全可以分為國土安全及政權安全兩方面:國土安全是指國土的完整性;政權安全在於權力中心需要確保國家完整的自理結構和政治秩序的穩定與安全。
香港作為中國的特殊政治邊陲城市,國家安全備受關注。二○○三年之23條立法失敗影響了中央權力與香港社會之間的政治互信基礎,其影響也是深遠的。23條立法的失敗使中央對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隱憂無法消除,也阻礙了建立信任關係。
23條的立法工作在可以預見的情況下會有一定阻力,會不會再重演攻佔立法會的情況亦難以預料。另外,我們也不可排除利用《基本法》附件三引入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尤其是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例,例如反間諜法,人大常委會也可以直接為香港另定度身訂造的國安法例。說實話,二○○三年由特區政府提出的23條法例基本上可能已經不足以應付香港最新的情況及亂局。